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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交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
全日制教育规章制度


学生宿舍管理条例

 

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、生活、休息的公共场所,“洁、齐、美”的寝室是大学生成才的需要。一流的学校需要一流的学生,一流的学生需要一流的素质。“治国平天下,先从修身起”,修身先从“洁、齐、美”的寝室做起。  

学生宿舍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洁、齐、美、安全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培养学生讲文明、讲礼貌、守纪律、促进学生成才的重要途径之一,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“的能力,实现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。

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、生活秩序,营造温馨、和谐的宿舍环境,特制定本条例。

 入住、退宿管理

 入住须知

1、学校提供学生在住宿至规定学制结束之日止,需延长学制的学生按规定办理延长学制手续后,可以向办公室申请在延长期内在校住宿。

2、入住学生一律签订住宿协议,双方必须履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。

3、入住学生必须按统一分配的楼、室、床位入住,不得擅自变更寝室与床位。一旦发现有擅自变更寝室与床位者,该学生将不得再住宿学生宿舍,所缴住宿费不予退还。宿舍楼内空房间、空床位由宿舍管理办公室统一计划管理,不准擅自占用床位。

4、为保证学生宿舍的规范管理,由学院统一给学生配置床上用品,在入住时发放给学生(其他学习用品、洗漱用品需自备)。

5、入住学生缴纳当年学院规定的住宿费、代办费以及宿舍设施押金后才能办理住宿登记手续。节约使用水、电、煤气。宿舍水、电、煤气费用以寝室为单位计算,平均分摊到人,学年末从代办费中扣除。

宜山路学生宿舍:

地址:上海徐汇区宜山路71034号楼

宿舍管理员值班电话:6483 9029   邮编:200233

吴中路116号学生宿舍:

地址:上海市吴中路116号(宋园路路口)

宿舍管理员值班电话:6441 1204   邮编:200233

吴中路349号学生宿舍:

地址:上海市吴中路349号(桂林路路口)

宿舍管理员值班电话:6468 5231   邮编:200233

伊犁南路学生宿舍:

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伊犁南路(近古羊路古北新区)322627

宿舍管理员值班电话:5477 1136   邮编:201103   

退宿须知

1、非特殊情况,学院一般不办理退宿。因个人原因确需在学习中途退宿的学生,由本人提出申请,家长签字后报请办公室批准,方可办理退宿手续。

2、经退宿学生申请,住宿未满一学期者,按全年住宿费1/2退费。该学期住宿费不予退还。

3、因违纪违规而终止住宿者,所缴住宿费一律不予退还。

4、退宿者,须将办公室开具的退宿单、宿舍钥匙交宿舍管理人员,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设施进行必要的验收后在退宿单上签字。学生在将管理员签好字的退宿单交还办公室后,方可退还押金。

5、毕业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日期办理退宿手续后离开学生宿舍。

申请校外住宿管理

1、因个人原因或身体、心理等特殊情况不适宜集体住宿而需要在校外住宿者,必须到办公室填写《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》,说明需校外住宿的原因、地址,经学生家长签字同意后办理退宿手续或备案。

2、学生必须承诺在校外住宿期间遵守相应的法律、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,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同时加强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。

3、在校外住宿的学生,应当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,定期向班主任老师汇报在外住宿的情况。年龄未满18周岁的学生一般不得申请校外住宿。

公共设施管理

1、寝室和宿舍楼内水电煤设施、门窗、玻璃、家具及其它各项设施、设备均为学校统一配置的公共财产,应当妥善使用和保管。不得私自调换寝室门锁或者另加门锁。如发现楼内家具设备有损坏,应当及时到管理室登记保修。宿舍内主要家具应按统一规定摆放,不得擅自移位。

2、学生宿舍内个人使用的家具由自己保管,共同使用的家具由集体分工保管,寝室长负责。未经管理室同意,不得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;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,不得有移动、拆装、丢失、损坏家具及设施设备的行为。故意损坏公物必须按原价赔偿。

3、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公用设施、设备进行清点检查。

公共环境及秩序

1、注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,不向窗外乱扔东西,特别是果壳、烟蒂、纸屑等杂物,尤其不要在窗台放置东西,以免跌落造成损失。宿舍内不准饲养猫、狗、鸟等宠物。

2、注意维护公共环境整洁。布置寝室时不得使用铁钉、油漆、刀具、涂改液等。宿舍楼内不准放入自行车或其它交通工具,不准在宿舍及周围墙壁上刻画、涂写及张贴各种传单、标语。

3、注意维护公共秩序。宿舍楼内不准溜冰、玩球、跳舞、高声喧哗、高声播放音响设备或者进行其它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。

4、宿舍内不得擅自配备空调、电冰箱、洗衣机等家用电器。

5、宿舍内严禁赌博、酗酒、斗殴、吸毒、摔瓶子、放鞭炮,严禁各类宗教、迷信活动。严禁观看、传播反动淫秽刊影制品。

6、遵守作息时间,养成良好生活习惯,不影响他人休息。每日23:00至次日6:00为就寝时间,宿舍楼每日24:00锁门,晚归者一律出示证件,登记后入内。

安全、保卫管理

1、学生应当维护宿舍安全,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,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。学生有权及时劝阻、制止有损宿舍安全、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。

2、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、细菌和病毒标本、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。

3、严格遵守宿舍访客制度,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留宿外来人员。未经宿舍管理员登记同意,男性不得随意进入女生寝室。

4、为了寝室安全,注意保管好寝室钥匙,倘若遗失必须到管理员值班室申请换、配。如需借用本寝室钥匙,凭学生证到管理员值班室借用,并须在10分钟之内归还。

5、自觉维护宿舍区内秩序与安全,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区内从事租赁、修理、代售、代销、直销等商业行为。

6、为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,宿舍内严禁违章用电、私拉电线,不准使用或藏有电炉、热得快、电热壶、电热毯、取暖器、电熨斗、电热炊具等电热器具,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处罚;严禁使用明火,包括使用酒精炉、点蜡烛、烧废纸等。寝室内禁止吸烟。

7、违反安全保卫规定者从严处理。

宿舍卫生、安全检查制度

1、一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,带领本室成员做好卫生工作,安排好每天的值日生,值日生负责室内各公用部位的清洁工作。

2、管理员每天检查宿舍安全保卫情况。

3、管理员每天检查学生宿舍走廊、卫生间卫生情况。

4、管理员每天检查寝室卫生,每周一次做好宿舍卫生评比、检查工作并公布。

5、管理员定期对公用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登记、检查、保修、验收。

6、管理员每天做好安全用电检查。

7、管理员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其它现象进行及时地处理。

8、学生应服从宿舍管理,自觉接受学院的检查。

9、日常检查结果是评选文明寝室的主要依据。

10、学生在宿舍内各方面表现,每学期汇总至办公室,记入个人的综合测评成绩。

息灯制度

1、为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,宿舍楼实行息灯制度。

2、息灯时间为:

周日至周四息灯时间为每日23点至次日6点;

周五、周六息灯时间为每日24点至次日6点;

节假日另行通知。

宿舍会客管理

1、宿舍会客时间:

星期一至星期五8点至18点;

星期六、星期日8点至23点。

2、来访客人须将本人有效证件交给值班人员校验并办理登记手续,证件由值班人员保管。离开宿舍时,取回本人证件。非接待时间,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公寓。男宾进入女生宿舍楼仅限于搬运重物及紧急必要的协助等情况。

3、来访客人如携带重要物品,须登记说明。被访人若托来访人带出重要物品,则被访人应当出示证件,并登记后方可带出。

4、来访客人一律不得留宿,一经查获,则按有关制度处罚被访人和来访人,身份不明或有其它异常情况,即送交校保卫部门或派出所处理。

5、来访客人和被访人应当举止得体,不影响同楼同室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。

6、来访客人和被访人应当尊重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,共同维护宿舍安全。

计算机使用管理

宿舍内使用计算机,必须遵守《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》。

违纪处理

    对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,管理人员有权对其使用的违规物品采取没收或隔离等措施,并汇报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按照《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给予处理。因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并造成损失的责任由学生自负。